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的几项改革及新规定
1、扩大平行志愿实施层次。2009年我省只在一本批次实施了平行志愿,2010年将平行志愿改革推广到文史、理工类和体育类的二本、三本,美术类二本批次。
2、扩大“三知”填报志愿范围。往年,我省只在二本以上实行“知分、知线、知位”填报志愿,2010年将推广到全部层次,即三本、高职(专科)批次也实行“三知”填报志愿。至此,除提前批次及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实行估分填报外,其它层次统一于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考生得知分数、分数线和自己的排位后一次性填报。
3、规范限制考生退档。为维护高招志愿的严肃性,从2010年开始,对于有志愿的考生,高校不能以“考生自愿放弃”为由退档;考生也不能以“自愿放弃”为由要求院校退档。
4、中学违规跨市、跨县招生的学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。
1 市直学校正常录取本市的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报考;
2本市跨县招生的学生若取得该校学籍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,否则回户口所在地报名;
3 跨市招生的必须无条件回户口所在地报考;
4 补习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考;
5 民办学校的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报考。
5、坚决杜绝“假三校生”报考。“三校生”必须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业生。报考时除查户口和身份证外,必须查录取花名册(中招办)和学籍(职成科)。
6、严禁高二学生报考,一经查实,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;同等学历者必须是初中毕业已满三年的。
7、严把少数民族、“三侨”子女身份关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,若发现违规违纪者,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。
8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。